山东永和禽业有限公司属于禽类屠宰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文件要求以及《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企业属于强制性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阶段共产生2个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1个,中高费方案1个,全部方案总投资20.3万元。方案实施后,节约用电2.4万kWh/a,节约天然气1500m3/a,减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43kg/a、0.3kg/a、28.05kg/a,总共获得经济效益4.2万元。方案实施完成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2025年3月13日,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专家组,对山东永和禽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验收。 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公司对现场、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2025年4月4日,经过验收专家组复核,验收专家组认为:山东永和禽业有限公司本次审核达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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