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金茂化工有限公司属于染料制造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文件要求以及《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企业属于强制性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产生并实施完成了清洁生产方案3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个,中高费方案2个,总投资70万元,实施方案的指标均达到了设计要求,共产生经济效益41.3148万元。方案实施后,每年可减少约2.174t废包装袋,其中一般固废减少1.764t,危险废物减少0.41t,每年可节约电量27.87万kw·h/a,共获经济效益41.3148万元。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审核后全厂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2025年4月29日,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专家组,对德州金茂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验收。 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公司对现场、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5月4日,经验收专家组复核,验收专家组认为:德州金茂化工有限公司本次审核达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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