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平原经济开发区平安东大街以南、东外环以西,所属行业为C2621塑料薄膜制造。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期间主要产品产能为年产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8500万m2。纳入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本次审核范围为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1车间、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2车间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号)等文件要求,企业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司于2025年04月至2026年03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产生并实施完成了2个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1个,中高费方案1个,方案总投资77.1万元,年产生经济效益55.385万元。方案实施后公司减少危险废物废石蜡油产生量20t/a,减少石蜡油使用量20t/a,减少用电量43.9万kWh/a,减少过滤器更换12次/a,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2026年04月23日,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专家组,对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验收。专家组听取了公司对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的汇报,审阅了清洁生产报告,查看了现场、检查了清洁生产方案的落实情况,查阅了清洁生产档案等相关资料。对报告和现场考察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质询,对上报的审核报告和验收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2026年05月07日对修改完善后的报告验收组进行了复核。 根据验收组专家意见,公司对现场、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修改完善。2026年05月07日,经专家组复核,验收专家组认为:本次审核达到国家生态环境部《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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